以案学法|法院庭审现场“变身”法治课堂

以案学法|法院庭审现场“变身”法治课堂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为 " 赚 " 几百元钱,市民办了 4 张银行卡,可他没想到就是这 4 张银行卡,共流出 321 笔诈骗资金。

以案学法|法院庭审现场“变身”法治课堂

3 月 12 日,香坊区法院对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为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提高其守法意识,庭审现场 10 余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长进行了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公开课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 年 7 月,杨自君通过朋友介绍,在明知庞大鹏收购银行卡用于犯罪的情况下,仍在庞大鹏的带领下,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办理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各一张,并将上述四张银行卡及 U 盾、电话卡一并出售给庞大鹏,非法获利 510 元。经审计,杨自君的上述四张银行卡流入诈骗资金共 367 笔,合计金额人民币 435 万余元,流出诈骗资金共 321 笔,合计金额人民币 433 万余元。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在最后陈述环节的深深忏悔让在场的未成年人深受触动,在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是行为底线,今后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家长们也表示,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更加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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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香坊法院将坚持 " 教育、感化、挽救 " 方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让司法阳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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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诉讼制度,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而是给其设立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其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则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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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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